想要继承,就必须要提供个父类(继承谁,提供继承的属性) 一、原型链继承
重点:让新实例的原型等于父类的实例。
特点:
实例可继承的属性有:实例的构造函数的属性,父类构造函数属性,父类原型的属性。(新实例不会继承父类实例的属性!)缺点:
新实例无法向父类构造函数传参继承单一所有新实例都会共享父类实例的属性。(原型上的属性是共享的,一个实例修改了原型属性,另一个实例的原型属性也会被修改!)二、借用构造函数继承
重点:
用.call()和.apply()将父类构造函数引入子类函数(在子类函数中做了父类函数的自执行(复制))优点:
解决了子类构造函数向父类构造函数中传递参数可以实现多继承(call或者apply多个父类)缺点:
方法都在构造函数中定义,无法复用不能继承原型属性/方法,只能继承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三、组合继承(组合原型链继承和借用构造函数继承)(常用)
重点:
结合了两种模式的优点,传参和复用特点:
可以继承父类原型上的属性,可以传参,可复用。每个新实例引入的构造函数属性是私有的缺点:
调用了两次父类构造函数(耗内存),子类的构造函数会代替原型上的那个父类构造函数。四、原型式继承 重点:
用一个函数包装一个对象,然后返回这个函数的调用,这个函数就变成了个可以随意增添属性的实例或对象。object.create()就是这个原理。优点:不限制调用方式,简单,易实现
缺点:不能多次继承
五、寄生式继承 重点:
就是给原型式继承外面套了个壳子。优点:
没有创建自定义类型,因为只是套了个壳子返回对象(这个),这个函数顺理成章就成了创建的新对象。缺点:没用到原型,无法复用。
六、寄生组合式继承(常用)
寄生:在函数内返回对象然后调用
组合: 1、函数的原型等于另一个实例。 2、在函数中用apply或者call引入另一个构造函数,可传参 重点:修复了组合继承的问题